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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泽新闻
 



一个员工工伤的案例
 
 

         2026年4月6日,正值清明假期,公司员工小于通过微信告知,次日要请病假前往医院就诊。事情起因是4月3日下班回家途中,小于过马路时遭遇车辆剐蹭,经判定肇事方全责,造成小于身体多处受伤,其中伤情最重的为左眼眶骨骨折。

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 得知情况后我十分挂念小于,主动询问是否需要公司出面和肇事方交涉,公司可以协助聘请律师处理诉讼相关事宜。小于表示对方态度尚可,自己能够完成和对方的协商沟通,婉拒了公司介入对外交涉的提议。

         后续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赔付了三千余元医疗费以及九千余元误工、营养相关补偿,其中包含相应的损害赔偿。在小于已经和肇事方达成协商的前提下,公司没有再额外介入对外纠纷处理,也倡导遇事秉持宽和理性的处事态度。

         对外纠纷交由员工本人协商处理,但公司该尽的责任绝不缺位。我们同步启动工伤申报流程,由人力资源经理着手办理工伤鉴定相关手续。历经数月材料整理与流程推进,帮助小于取得工伤证,近日又收到工伤十级伤残的鉴定结果。

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 依据工伤保险政策,凭借这份十级工伤鉴定结论,小于可由工伤保险基金申领7个月本人工资标准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。

         若未来小于办理离职,还将享有两笔待遇:工伤保险基金发放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(3个月社平工资),以及由公司承担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(3个月社平工资);如果小于继续在岗工作直至退休,则不再发放上述两项一次性补助。

         即便未来员工离职时,公司需要承担3个月社平工资标准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,我们依旧积极推动工伤申报,全力为员工争取法定范围内的各项权益,切实守护员工的切身利益。

        


秦争记于2026年08月19日
北京东泽勤争传版技术有限公司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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